4月2日,苏州国资委发布《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显示,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及相关分支机构筹建的批复》(金复〔2025〕193号)同意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苏州)开业,并筹建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北京分公司。
去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批复称,同意筹建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金融监管总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开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