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赵敬国律师团队向法院递交网上立案。目前本系列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其他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22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4年12月27日,恒久科技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号)。根据《告知书》显示,恒久科技涉嫌的违法事实如下:2019年至2021年期间,恒久科技子公司闽保信息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超互通过制作虚假验收材料、伪造项目回款、与供应商配合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22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部分投资者诉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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