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女子诈骗3名男子获刑!近年来,针对独居老年人的婚恋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56岁的被告人诸某提起公诉,她以恋爱交友为名,诈骗三名70多岁老人共计100余万元。
2021年,72岁的费老伯希望通过找老伴来相互照顾,共度余生。经人介绍,他认识了诸某。尽管费老伯真诚相待,希望与诸某建立真挚的感情,但诸某拒绝透露家庭住址,并以照顾外孙为由很少与费老伯见面。交往两三个月后,费老伯提出分手。2023年10月,诸某再次找到费老伯,声称要租门面房做二房东,因资金不足希望费老伯借钱给她。在诸某的软磨硬泡下,费老伯心软,一周内分四次借给诸某共计54万元。诸某虽出具欠条,承诺每年还款18万元,分三年还清,但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费老伯无奈之下选择报警。
调查发现,诸某因沉迷赌博导致婚姻破裂,亲友陆续与其断绝关系。为了偿还赌债并继续赌博,诸某萌生了以交友为名诈骗老年人的念头。她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多名独居老人,并与之确立恋爱关系,随后虚构各种理由借款。面对讯问,诸某承认:“我并不是真心想和他们谈朋友,我的目的是和他们熟悉之后方便借钱。”
2021年至2024年间,诸某先后以恋爱交友为名经他人介绍认识被害人费老伯、陶老伯等三人,并确立恋爱关系,在自身不具备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虚构理由向三名被害人借款共计人民币103万余元,将借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案发后诸某共计偿还26万元。因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2024年12月5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同年12月27日,法院依法判处诸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承担退赔责任,所得款项按比例返还被害人。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在追求情感陪伴时应保持理性,切勿轻信陌生人的承诺,尤其在涉及金钱往来时更应提高警惕。子女也应多关心父母的生活,经常提醒他们注意防范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