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强调,事务所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业务复杂程度、业务风险等因素,评估自身胜任能力是否匹配;为业务分派具有适当胜任能力的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成员,保证其有充足的时间持续高质量地执行业务,避免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委派具备适当胜任能力,包括充足的时间和适当的权威性的人员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其应当是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胜任能力应当至少与项目合伙人相当;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确保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职业判断,严格执行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要求。
中注协表示,事务所要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五方面的统一管理,投入资源推进新加入人员的整合;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进行合伙人考核和收益分配;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和一体化水平,真正做到资源共享、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利益一体。
同时,事务所要正确理解质量管理准则相关要求,按照风险导向的理念,设计并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针对新承接上市公司客户较多的情况,在事务所层面和项目层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在关键质量风险控制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与办法,确保所有质量管理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从机制上防范执业风险,增强抵御质量风险的能力,使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支撑事务所健康持续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