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 2023年12月22日晚,慧辰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慧辰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参股的公司。2020年12月,慧辰股份进一步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4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导致慧辰股份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 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5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1,785.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16%。 (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10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396.8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2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6,096.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69%。 (三)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6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424.1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1,721.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45%。 (四)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受2018年至2021年相关项目影响,慧辰股份2022年多计坏账损失、商誉减值等,虚减利润10,496.2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9.84%。 除了慧辰股份投资者索赔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2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也已收到部分案件的测算报告,此前已向法院提交部分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30037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慧辰股份(688500)股民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易事特(300376)索赔再提交立案
2025-03-06 03:10:40
咸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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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男子狂吃外卖2年内2次进ICU。
奋进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