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强调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如何通过发展新兴产业、创新配置各类农业生产要素,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新型生产关系变革,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正成为重要议题。
新时代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内部的生产关系创新,生产关系变革反过来促进新质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效率提升、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和增加农民创收途径。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融合日趋紧密,“数字农场”“智慧农业”等成为体现农业农村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业态;数字化不断赋能农业行为决策、重塑农村价值创造和分配传统模式,驱动着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组织模式创新。当前,数字经济正深度嵌入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效率提升,并以数据要素为核心有效优化传统要素资源配置。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互补优势,统筹规划其培育发展,推动其数字化转型。同时,健全多元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扶持政策,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因地制宜推动服务与土地“双规模”经营,借数字经济打破农业区位条件、农地制度等限制,充分释放农业生产效率的潜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此外,鼓励小农户、合作社成员、青年创业者、专业技术人才、农业企业从业者、“直播带货能手”等群体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生力量,有效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二是筑牢乡村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全面升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搭建或接入数字化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企业、社区、高校等终端销售市场的相关信息,并将网络直播间列入乡村数字化行动的新基建重要项目。为实现大田作物精准播种、施肥施药和收获,要推动农机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建立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利用卫星遥感和数字技术远程监管农田;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农业生产决策支持系统;创建数字化农业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农业生产资源和服务,发掘农业大数据应用软件,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因此,一方面,要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农业专用传感器等新型基础设施。另一方面,要打造国家数字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数据分析系统,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三是积极提升农村数字人力资本,打造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加大种业、农机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成果应用,引进和持续培育懂数字化与农业技术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应用场景、智能装备及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农民数字化意识及技能,缩小二次数字鸿沟。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体系,鼓励能工巧匠和“田秀才”“土专家”等乡村能人在乡发展数字农业。同时,政府要推动数字化教育普及,提供对农民数字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定制化培训,以提高其数据要素管理和交易的能力,并构建数字化农业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是完善多层次农业农村数据部门协同体系,加快数据要素标准化流通及应用。加快培育农村数据经纪人、多类型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产业生态,构建数字农业生态系统,整合农业数据和服务提供商,促进创新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设数据交易体系完善的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加快形成基于数据驱动的集感知、实时监测、协同、智能调控、预测与决策为一体的国家数据局及分支机构。协同监管层、农业经营主体、数据交易所、数字企业等生态各方建立数据要素标准化流通及应用机制,确立数据要素来源、分类授权、违规行为追溯等制度,综合研判数据应用和个人隐私保护,重视大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引导数据安全产业创新布局。为汇聚数据资源、提升数据质量、盘活数据要素价值,应加速数据标注产业发展,探索建设数据标注基地。
五是健全农业农村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助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首先,通过数据分析和算法优化资源配置与收益分配,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经济效益。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数据要素收益的分配原则及机制、数据产权和利益分配的相关规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投入产出收益。其次,探索公共数据利益共享机制,鼓励企业与数据商合作建立数字农业平台,将农村数据整合和管理起来,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最后,设立数据要素激励措施,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数据采集、分享和应用,如提供数据交易平台参与机会、政府奖励或补贴政策。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乾嘉笔记叙录与整理研究”(项目编号:19YJA751039)阶段性成果】
责编/韩拓 美编/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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