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以投资银行业务见长的老牌券商,受新股IPO数量锐减等多重行业因素影响,中信建投投行业绩虽然同比变动有所下滑,但仍然创造出多个行业第一,包括A股IPO主承销家数第一,北交所IPO保荐家数、主承销金额第一等。
中信建投2024成绩单的另一个亮点是,财富管理转型效果凸显,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10亿元,同比增长8.97%。其中,最为典型的变化是开户数量大增。2024年,其证券经纪业务新开发客户数同比增长62.73%,高净值客户数量更是创近5年新高。
值得注意的,由于2022年—2023年证券行业整体净利润有所下滑,中信建投业绩也同样有所波动。不过,相较于2019年,如今的中信建投业绩排名已经实现显著提升。以营业收入为例,彼时,其排名一度排至十名开外,最近两年则位列行业前六。
3月27日晚间,中信建投披露2024年年报,成为第二家发布2024年成绩单的头部券商。
2022年—2023年,证券行业平均净利润分别下降25.54%和3.14%。受行业大环境影响,中信建投净利也曾出现下滑,此番归母净利润实现2.68%的正增长,预示着中信建投业绩正在逐步回暖。
与诸多头部券商一样,近年来,中信建投正在加大财富管理转型力度。从2024年年报来看,效果正在显现。
2024年,中信建投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10亿元,同比增长8.97%。由于中信建投财富管理业务基数相对较大,8.97%的增速已属难得。
具体来看,开户数量尤其是高净值客户数量的大幅增加,是其财富管理业务的最大亮点。2024年,中信建投证券经纪业务新开发客户199.02万户,同比增长62.73%,高净值客户数量更是创下近5年新高。
财富管理转型的一大核心是投顾建设,中信建投继续强化股票投顾服务业务领先优势,基金投顾业务进展良好,线上投顾平台服务人次大幅增长。
“蜻蜓点金”APP,是其服务客户的一大便捷工具,2024年,该APP客户月均活跃数位居行业第7名。
与此同时,2024年中信建投金融产品保有规模接近2400亿元,直接A股交易量市场占比保持行业前十名。
成绩提升背后,是中信建投独特的财富管理业务理念。一方面,其持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服务手段,推动经纪业务和财富管理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零售客户、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以及公司客户多层次、多样化的财富管理与投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中信建投也充分利用多渠道、多模式线上获客手段,不断提升客户数量和用户黏性,使得互联网引流效果位居行业前列。
投资银行,是中信建投的传统优势业务。
受此影响,中信建投投行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4.91亿元,同比缩水48.14%。但相较于上述市场降幅,中信建投的这一成绩已经堪称优秀。
实际上,2024年,中信建投投行业务稳居市场前列,并且创下多个第一。
报告期内,其完成A股股权融资项目27家,主承销金额150.60亿元,分别位居行业第2名、第3名。其中,IPO主承销家数12家,主承销金额61.77亿元,分别位居行业第1名、第3名;完成股权再融资15家,主承销金额88.83亿元,分别位居行业第2名、第3名。
作为总部位于北京的券商,在北交所尚未设立之时,中信建投即是为数不多的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投入较多精力的券商。北交所成立以后,其在北交所IPO上的优势日渐凸显。
从中信建投2024年年报来看,另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细节是:更为注重投资者回报,2024年进行多次分红,分红规模创新高。
2024年6月,中信建投推出19.39亿元规模的分红方案,并于2024年8月22日完成派发。
2024年11月,其再次推出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6.98亿元,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派发。该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0.27%。
实际上,中信建投自2016年12月H股上市至2024年中期累计已实施分红总额达165.58亿元,自2018年6月A股上市以来历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30%,通过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伴随此番2024年年报的发布,中信建投推出力度更大的年度分红方案,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2.80亿元(含税)。如果加上2024年中期已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6.98亿元(含税),2024年度中信建投现金分红总额将达到19.78亿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2.13%。
中信建投董事长刘成也在2024年年报致辞中表示,将在持续提升业绩基本面的同时,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注重市值管理。
此外,中信建投同时推出三年分红方案,计划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任意连续的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